佛教观念史与社会史系列讲座第23讲举办

 

20219月17日晚,清华大学道德与宗教研究院和清华大学哲学系共同主办的“佛教观念史与社会史”系列讲座第23讲在清华大学人文楼B102室顺利举行。围绕本体主体化与主体本体化——诠释的两极张力的主题,本次讲座由陕西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尤西林教授主讲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道德与宗教研究院副院长圣凯教授主持,清华大学哲学系黄裕生教授、田薇教授、朱东华教授、瞿旭彤副教授参与。

尤西林教授首先明确了诠释学意义上“诠释”的概念,并将“本体主体化”与“主体本体化”看作是诠释的两极张力。尤教授采纳了伽达默尔对诠释的定义(“诠释,是主体叙述自己对广义的‘文本’对象涵义的理解”),指出诠释不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也不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商谈交流,而是主体与本体(即广义的“文本”的关系。回顾诠释学的发展史,尤教授总结到:在西方,诠释关系中主体格局遭到了施莱尔马赫以来近代诠释学的根本变动,在经历主体性衰落的现代与后现代,这一变动经海德格尔反拨又摆向原来的方向;在中国,本体诠释学本体主体化的根源是天人合一,主张人乃天地之心是下学上达的“尽心知性知天主体本体化方向

 

 

 

 

尤教授以诠释学的发展史为线索,梳理了中西方诠释学对本体与主体关系的理解情况。在西方哲学思想中,近代的诠释学主张诠释本体必须有承担主体,但这种诠释既不能是关于(of)外在于主体的客体化的本体的认识,又不能是在主体之内(in)的自我道白,具有主体将本体内化于自身的主体本体化走向;现代的诠释学则强调诠释本体,坚持上帝是诠释的终极文本,经海德格尔的努力又回到了古代诠释的本体主体化方向。

而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天人合一是中国本体诠释学本体主体化的根源。那么,在本体天然具有生生之“主体性”的中国本体诠释学中,如何定位人的诠释?

尤教授认为,人在宇宙中的特殊重大地位是中国传统思想中论述最充分的命题——人乃天地之心。因此,中国传统思想的诠释“主体”以其对物人己的全面内化关系而不同于现代西方所要消解的现代性个体“主体”。与西方自上(上帝)而下的本体主体化相反,中国的本体诠释乃是下学上达的“尽心知性知天”主体本体化方向。它对应于以人文伦理置换宗教的中国传统大格局。中国人文主体之心性良知以其先天的内化关系而不必面对Dasein进入本体所要求的以“心灵”为主题的存在论分析。本体诠释学的本体主体性基于中国传统的“天”(本体)-“人”(主体)合一关系。在这一关系中,不仅本体具有主体特性(“生生”),更根本的是,本体的主体性依赖人文主体体现与实现。

在此基础上,尤教授比较了中西方的本体诠释学,指出中国传统的本体主体亲和同一性虽然比西方人神相隔的本体主体化优越,但这一优势却从相反方向成为本体诠释学的缺陷——主体本体化而可能导致的本体被主体化而不再是本体。

 

 

 

 

讲座的最后,在提问交流环节,与会师生围绕诠释学主体与本体的关系、中西方诠释学的比较、主体性与主体的区别、可说与不可说的限度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